投資移民 1. 移民條件 持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身分證 持有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投資新台幣六百萬元,開設新公司或入股現有公司 五年內無犯罪紀錄證明 (3 個月內有效 ) 通過認可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(3 個月內有效 ) 2. 入藉條件 公司設立完成後可立即申請居留證 通過認可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(3 個月內有效 ) 連續居留台灣滿 1 年,其間出境累計不超過 30 日 或 連續居留台灣滿 2 年,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 270 日以上 3. 營運要求 投資台幣600萬設立實體公司公司實際營運至少3年必須聘請最少2名台灣人員工 4. 所需文件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証、特區護照或BNO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(回鄉卡)結婚證婚 (如已婚)、 出生證明 (如有隨同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)工作/興趣相關性背景資料5年內無犯罪記錄證明 (3個月內有效 )通過認可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(3個月內有效 )